法律部为会员单位服务内容及优惠办法
一、法律培训
(一)无偿服务内容
根据会员单位的需要,免费进行以仲裁法、国际商法、投资法、单证制作等与贸易相关的法律培训,可采取培训班、专题讲座、面授等形式。
(二)优惠办法
1、常务副会长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五人次。
2、副会长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四人次。
3、常务理事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三人次。
4、理事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二人次。
5、一般会员企业: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一人次。
二、法律咨询
(一)无偿服务内容
为会员单位免费提供在签约、法律论证、合同纠纷的预防以及处理等咨询。
(二)优惠办法
1、常务副会长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五次。
2、副会长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四次。
3、常务理事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三次。
4、理事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二次。
5、一般会员企业: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一次。
三、调解
(一)服务内容
以中国贸促会新疆调解中心的名义,对会员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在会内以磋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二)优惠办法
根据申请,及时办理会员单位的调解事务,期限为3个月;调解不成功的,协助会员单位转入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四、仲裁
(一)服务内容
1、积极向会员单位宣传仲裁制度,引导会员单位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端;
2、对使用与我会法律部合作的仲裁机构仲裁条款的企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本着向会员企业倾斜的原则,为处理其与非会员单位之间的纠纷提供裁决上的便利;
3、对作为国内、外仲裁案件当事人(非与我会法律部合作的国内、外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当事人)的会员单位,提供仲裁上的咨询。
(二)优惠办法
对采用与法律合作的各仲裁机构仲裁条款的会员单位,在出现纠纷后,根据不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在法律范围内优先及时办理。
(三)目前与我会法律部合作的仲裁机构有: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中国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
3、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
五、出证认证(包括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业务、领事代办、ATA)
(一)优先服务内容
对会员企业的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领事代办、ATA等业务,优先办理。
(二)优惠办法及时限
1、一般原产地
(1)常务副会长单位:实施网上签证
(2)副会长单位:原则上实施网上签证
(3)常务理事单位:立等可取
(4)理事单位:半个工作日
(5)一般会员企业:一个工作日
[注:常务理事、理事、一般会员企业,如果年申领产地证达500份,可以实施网上签证。]
2、证明书
优先办理。
3、领事代办、ATA业务
在我会法律部工作程序内,一个工作日完成。
六、法律意见书
(一)无偿服务内容
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免费对其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业务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帮助企业在决策和经营中规避法律风险。
(二)优惠办法
1、常务副会长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五份法律意见书。
2、副会长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四份法律意见书。
3、常务理事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三份法律意见书。
4、理事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二份法律意见书。
5、一般会员单位:根据申请一年不超过一份法律意见书。
[注:在我区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机构,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的收费标准是5千元至1万元。]
七、其它
根据会员企业需要,协助办理商标、专利、海损等相关法律事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882779
传 真:0991-2860456
电子邮箱:lawxjccpi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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