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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通关注意事项
2016-03-24 来源:自治区贸促会

 一、通关前的准备

    持证人拿到ATA单证册后,首先应该检查ATA单证册各项信息是否正确、绿色封面的右下角I栏是否有签证机构的签字和盖章;之后需要在J栏由持证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若持证人非自然人,除签字外还需加盖公章。

    二、通关注意事项

    1.货物从中国出口时,请核对出口地海关是否在ATA单证册绿色封面的左下角H栏“出境海关验证”栏以及黄色出口存根内签字盖章。如果没有中国海关的签字盖章,单证册可能将被国外海关拒绝;

    2.持证人在进出各个口岸海关时,应主动出示单证册进行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如果单证册上海关的签注不完整或有误,请及时联系海关更正完善;

    3.单证册内存根与凭证一一对应,海关将同时对凭证和存根进行签注,并撕下凭证页留存,存根永远保留在单证册内作为签证机构核销依据。每次海关签注后,请持证人及时核对海关在存根联上的签注与实际申报是否一致。如有填写含糊或不正确的地方,请及时向海关提出更正申请;

    4.谨记ATA单证册有效期、复运进境期限、复运出境期限这三个重要的期限,按照国内外海关规定及时办理回运手续或申请相应延期、续签(如需了解详情,请查看历史文章《ATA单证册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期限》);

    5. 在使用过程中妥善保管单证册正本,以免损毁或丢失。如果单证册丢失,请及时联系签证机构申请补签单证册。

    三、使用完毕后

    单证册使用完毕后,持证人应及时将ATA单证册正本及其他相关文件提交贸促会签证机构办理核销手续。签证机构将视单证册签注情况决定是否附条件提前解除担保,对于存在问题的单证册,持证人应及时联系海关进行补救措施,如发生索赔,应配合提交证据并视案件处理结果缴纳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