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是撬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支点,要发挥其试验区、桥头堡和排头兵的作用。四大自贸区都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完善法治领域的制度保障等作为主要任务,涉及行政管理、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开放政策,具体体现在:
贸易便利化。监管上采取“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模式。自贸区势必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同时提升贸易开放程度。更重要的是,还要一并推进与自由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的发展,如包括航运、贸易及相关服务业的开放,一定程度上放松现有的贸易壁垒,推动区内要素转移、资源配置。贸易便利化既是自贸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也是自贸区对接国际的手段和方法,是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标志。
投资自由化。自贸区要成为改革的桥头堡、排头兵,要自始至终采取高标准的投资规则,第一是公平竞争的政策,第二是整个过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基于负面清单的准入前国民待遇要求是投资自由化进程中的核心议题。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出发,负面清单需要兼顾BIT等一系列国家谈判,以及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新变化,四个自贸区使用同一张负面清单,体现我国新时期的国情与特色。
金融国际化。金融行业在自贸区受益面最广,而且未来自贸区金融方面的发展愿景也很大。四大自贸区在金融方面的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汇兑、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产品创新等,也将涉及离岸业务。自贸区推动离岸金融业务,拓宽外商金融投资范围,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人民币国际化方面,自贸区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
行政精简化。即政府职能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程序,以综合监管和法制化管理为主,提高行政透明度,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可以预见,未来四大自贸区内,会不断实践“小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实行高效的市场化宏观调控和管理,理清市场和政府最优边界。
四大自贸区的挂牌,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深层次改革的战略布局已然构建完成。这四大自贸区立足国家总体战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深度融合、两岸经济发展等,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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