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贯彻落实好新《条例》,进一步促进新疆贸促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知识理论水平,5月25日,新疆贸促会邀请自治区民宗委的专家对全会干部职工开展专题辅导。
自治区民委政策法规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办公室)段红娅处长,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以民族团结进步年为契机,进一步学习宣传执行好《条例》等四个方面,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为大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通过她的讲解,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要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抵制极端宗教思想,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准确落实,让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之花在新疆贸促会绚丽绽放。
会党组书记、会长王克林参加专题辅导,并就贸促会如何做好下一步的民族团结各项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持久的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张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阐述详尽,可操作性很强,有要求有方法有措施,要深刻领会自治区党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二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会党组中心组,各部室负责人,广大干部职工,机关和住村工作组要分层分步抓好再学习再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全会上下形成共同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结合“访惠聚”活动和“定点扶贫帮困”工作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访惠聚”活动是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定点扶贫帮困”工作是事关全民奔小康的国策,两项工作都关系到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大局,对于新疆实现“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意义重大,“访惠聚”活动和“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落点要在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上,相辅相成,相互作用,互为促进。四是从身边人身边事做起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各党支部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融情实践、抓好学习教育、抓好微行动、抓好工作落实,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各项活动当中,切实把新疆贸促会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
专题辅导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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