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新疆商会)网站!
首页 > 新疆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 > 多元化争议解决
仲裁选择学问多
2017-03-19 来源:自治区贸促会

  “随着中国企业开拓和发展海外市场的步伐加快,陷入贸易争端的次数也日益增多。2016年,ICC(国际商会)共有90多起案件涉及中国大陆地区的当事人,但是仅其中5件有中国仲裁员参与,这对中国企业维护自身利益造成了不利影响。”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健龙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实务研讨会上指出,ICCChina(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即宣传和推广仲裁等争议解决手段,帮助中国企业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仲裁条款、规则,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仲裁地和仲裁员,以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蓄积“仲裁员池”

  仲裁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仲裁机构、仲裁地和仲裁员等,在ICCChina仲裁委员会主席沈四宝看来,三者之中,仲裁员的选择尤为重要,因为仲裁员的专业程度、文化价值观念、责任意识和对特定问题的理解都可能对仲裁结果产生很大影响。

  五矿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尤勇在会上分享了一种国内不少企业都遭遇过的情形,对涉外仲裁案件当中选择仲裁员的重要性深表感慨。曾有企业到俄罗斯承接钢铁厂建设项目,并在施工协议中签订了仲裁条款,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则选择到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并以俄语为仲裁语言。后来因工期延迟及付款问题发生了纠纷,中方公司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此时,仲裁员的选择给企业带来了源源不断的麻烦。

  “由于双方约定以俄语为仲裁语言,仲裁地又在瑞典,懂俄语的仲裁员本就不多,且以俄罗斯仲裁员为主,再加上双方都对彼此选择的仲裁员拥有否决权,仅选择仲裁员一个程序就耗费了大量时间,且选择结果明显对中方不利。”尤勇进一步分析道。此后,中方公司还要继续承担各阶段仲裁程序的翻译、差旅等一系列高额费用。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秦玉秀提醒,企业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前做好风险防范,注意仲裁机构、语言、准据法、仲裁地和仲裁员等关键要素的选择,为开展国际化经营保驾护航。

  “此外,建议企业建立自己的仲裁员档案库,提前了解所涉及行业、领域仲裁员的背景、理念和经历,以备不时之需。”沈四宝说,中国也应把握契机,将优秀仲裁员推荐到国际机构,蓄积本国的“仲裁员池”,为更好地维权、发声做好人才储备。

  中企话语权提升

  当然,中企在涉外合同签订时选择他国语言或他国仲裁机构可能多是谈判妥协的结果。秦玉秀提出,从前,中企海外发展主要以工程承接、矿业开采等类型为主,很大程度上需要对国外出资方做出让步才能拿下项目,虽然面临风险,却不得不如此约定。

  “随着中企海外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一带一路’等建设稳步推进,中企在海外的话语权明显提升。”尤勇说,中方作为承建方时,能够避免将仲裁地约定在对方国家就已经是谈判的胜利了。如今,中国企业更多以投资者的身份出现,仲裁地和语言的选择基本能够以香港或新加坡英语仲裁为主,也出现了约定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情形,且这种有利趋势越来越明显。

  秦玉秀同时表示,虽然中企在做出选择的场合话语权明显提升,但仍有一个明显的不足,即专家证人缺失。“我们在俄罗斯也经历过一个同类案件,虽与对方签订了工程延期协议,但对方却主张协议签订人无权代表公司,因此协议无效,不但拒绝付清工程款,而且要求中方赔偿违约金。在我国的民法体系下,上述协议属于明显的表见代理行为,协议当然有效,但俄罗斯根本没有这一规定,且对方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一名俄罗斯著名法学家的专家意见,表明协议应当无效,最终被仲裁庭采纳。”

  “中国亟待培养自己的律师、仲裁员、专家证人,这支队伍建立起来,才能真正在国际事务争议领域维护中国的利益。”沈四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