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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09 来源:自治区贸促会
2018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贸促会)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工作接受中国贸促会的指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对外经贸活动,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民间外交的独特作用,开展同世界各国的经贸交往。
  2.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新疆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与考察,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组织或参与全区大型的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全区国际招商引资的促进工作;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疆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疆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向外国派遣常驻代表或设立代表处;促进新疆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
  3.根据国家贸促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协调、管理自治区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代表新疆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洽谈会;代表新疆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组织新疆企业参加国际经贸展览会;参加国家贸促会在国外和境内举办的各种展览活动;负责安排或主办国外来疆经贸展览会及其他经贸展览会;审批新疆贸促会系统在自治区境内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协助举办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4.出具在疆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和代办人力不可抗拒证明,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运输业务的文件和单证;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担保工作;代办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自治区办理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工作;调解涉外经济贸易纠纷;代理或办理国际国内仲裁事务的申请和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涉外工业产权、知识产权争议的法律服务及技术贸易工作。
5.宣传有关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和国际贸易惯例;推介新疆投资环境、合作项目及出口产品;开展国内外经贸状况、企业资信的调查研究;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编撰对外经贸报刊、电子出版物和其他出版物;组织中外经贸界的信息交流和贸易活动;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以及有关咨询工作。
  6.负责对各地贸促支会(国际商会)、行业支会的协调、指导、联系和服务工作;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审核和办理有关出国人员(团组)证件等;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中国贸易报》新疆记者站的日常工作。
  7.办理国家贸促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疆贸促会下设6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部)、会务信息部、国际联络部、展览部、法律事务部(中国贸促会新疆调解中心)。
截止2018年末,新疆贸促会编制数36,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30人(包括参公26人,工勤4人),比2017年减少2人,其中退休2人,调出1人,招录1人;退休12人,全部纳入社会统筹;没有离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