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14日召开的解读《支持自治区“十大产业”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支持自治区“十大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以17条具体举措支持“十大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服务“十大产业”水平。
自治区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副局长蔡子婴介绍,为助力“十四五”时期新疆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自治区税务局制定出台《意见》,全面提高税务服务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意见》提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十大产业”发展壮大,升级纳税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十大产业”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的17条具体举措。
据悉,17条具体举措中,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关注度较高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提升落实“精度”,确保政策直达快享;促进“以数治税”,发挥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作用;升级服务措施,打造专属办税体验;转变管理模式,精准实施税务监管。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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