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延长对涉华热轧钢板产品反倾销措施期限2021年6月29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延长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Hot-Rolled Flat Products of Alloy orNon-Alloy Steel)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5日。2016年4月1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5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国的最低限价为489美元/公吨~561美元/公吨,该措施自2016年8月8日起实施,至2021年8月8日终止。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钢铁协会(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宽度不超过2100毫米、厚度不超过25毫米的热轧板卷,以及宽度不超过4950毫米、厚度不超过150毫米的热轧钢板。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08、7211、7225 和7226项下的产品。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不锈钢、电镀锌的热轧钢板、镀锌热轧钢板和包层钢。
二、印度延长对涉华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反倾销措施期限2021年6月29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延长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乌克兰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Cold Rolled /Cold Reduced Flat Steel Products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 of all widths and thickness,not clad, plated or coated)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5日。2016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乌克兰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5月12日,印度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上述国家的最低限价均为576美元/公吨,有效期为5年,至2021年8月16日截止。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钢铁协会(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乌克兰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209、7211、7225和7226。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不锈钢、高速钢、晶粒取向硅钢和非晶粒取向硅钢。
三、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华履带式推土机征收反倾销税2021年6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1/279/AD17R2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第68号决议,决定维持对原产于中国的带固定和可旋转刀片、最高功率可达250马力的履带式推土机的反倾销税,税率为9.65%~44.65%,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429110090。2014年7月2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履带式推土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1月12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内部市场保护司2015年11月10日第148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自2015年12月12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9.65%~44.65%反倾销税。2021年4月2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将导致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维持2015年11月10日第148号决议所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四、土耳其对华螺杆式水冷系统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1年6月2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3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螺杆式水冷系统(土耳其语:diğerleri-yalnızca merkeziiklimlendirme ve proses suyunun soğutulmasında kullanılan chiller (absorbsiyonve santrifüj kompresörlü olanlar hariç))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带有吸收式和离心式压缩机的水冷系统。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8418.69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T.C. Ticaret Bakanlığıİthalat GenelMüdürlüğü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地址:SöğütözüMah. 2176. Sok. No: 63 Çankaya/ANKARA电话:+90312 204 75 00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2015年6月2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螺杆式水冷系统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7月1日,土耳其对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参见土耳其公告第2016/16号),开始征收36.63%~49.64%反倾销税。
五、欧盟对华钼丝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1年6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盟生产商Plansee SE代表钼丝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大于25%的生产商于2021年3月23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钼比重≥99.95%、4.0毫米≥最大横截面直径≥1.35毫米的钼丝(Molybdenum Wire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102 96 00(TARIC编码为810296 00 11和8102 96 00 1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7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2009年4月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钼丝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6月16日,欧盟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5年6月12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钼丝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6月2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钼丝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信息来源:中国贸促会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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