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近日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日前表示,中方对RCEP生效实施准备工作高度重视,于今年4月15日将中方核准书交存东盟秘书长,在协定签署后半年内基本完成了有关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准备已经就绪,能够确保协定生效时全面履行义务。 一是在关税减让实施准备方面,中方在上半年完成了关税减让表的转版,并提交东盟秘书处。目前,降税实施方案已进入国内报批程序最后阶段,可保证在协定生效时即可履行降税义务。二是在原产地规则实施准备方面,海关总署在上半年已制定RCEP原产地管理办法和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将配合协定生效时间同步公布实施。应RCEP原产地管理需求,对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已完成。同时,将同其他成员国海关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协定原产地规则的全面实施。三是协定约束性义务的履约准备已完成。四是针对地方和企业的宣介培训积极开展。五是建立自贸区实施服务平台。 RCEP目前共有15个成员国,除了已经提交核准书的中国等10国,还有5个成员国。据商务部介绍,相关协定签署国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国内核准程序,均表示将尽快完成核准。根据RCEP的有关规定,协定将在这些国家各自完成核准程序、提交核准书,并被东盟秘书长正式接受核准书后第60天对其生效。“中方期待RCEP尽早对上述签署国生效,使协定早日在区域内全面实施,充分释放协定对促进区域疫后复苏、巩固产业链供应链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潜力。” “RCEP中的‘原产地规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这意味着可以给更多企业带来成本的大幅下降。”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尤其是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利于企业优化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林澜表示,在RCEP的“零关税目标”与“原产地规则”之下,在RCEP区域内,从融资到原材料,再到加工、生产乃至销售的循环成为可能。对海信等制造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制造所需要的原材料将在整个区域内以更低的成本流动,产业链和供应链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海信预计从海外采购规模超过150亿元,其中约60%来源于RCEP成员国。到2025年,海信海外采购规模目标为320亿元,RCEP成员国采购占比不低于70%。” “RCEP生效后,中国企业将以更低的成本进口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日用消费品、医药和护理设备,以及进口设计研发、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进而更好地满足中国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陈洋表示,而且通过RCEP,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中国从日本进口的零关税商品比例将从8%扩大至86%,这使很多行业受益。 据悉,RCEP生效后,中国从日本进口的产品,有的是立刻降为零关税,例如音箱,第一年的关税就从10%降为零。有的是逐年降税,电烤箱、电磁炉、电饭锅等的关税从15%逐年降低,经过十年降为零。与此同时,日本对中国将有88%的税号实现零关税,比如在农产品领域,日本将开放大约65%的税目产品。 “在疫情形势严峻的背景下,2020年日本对外出口总额减少11.1%,但对华出口却增长2.7%;日本对华出口占总出口的比率提高至22%,日本对华出口在总出口额中占比首次超过两成,中国时隔两年再次取代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出口国。”陈洋说道,这充分体现了中日经贸合作的强大韧性,而通过RCEP,中日两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将逐步消除,这将推进疫后中日经贸合作的深化发展,以及中日韩自贸区的早日实现。
(来源:中国贸易报社,记者:周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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