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盟秘书处通报,马来西亚已于1月17日向东盟秘书长交存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核准书,标志着马来西亚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RCEP将从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
目前,RCEP已对我国、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0国生效,并将于2月1日对韩国生效。
版权信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53号 邮政编码:830000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1195号
网站备案信息:新ICP备1900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