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2022〕33号公告,将于2022年6月12日起取消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目数上限20项限制,证书格式也将进行调整。我中心将按照上述公告要求做好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项目数及证书格式调整工作。届时,请各有关企业及时更新打印组件,确保签证质量及证书国外有效使用。
特此通知。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2年4月20日
版权信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53号 邮政编码:830000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1195号
网站备案信息:新ICP备1900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