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6886”行动计划 开创节能降碳新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近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规划》指出,截至2020年底,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1%、9.7%和15%,圆满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目标任务。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推进实施“6886”行动计划(即:坚持6项基本原则、开展8项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实施8项节能降碳提质工程、落实6项保障措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要完善公共机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以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要深入开展8项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分别是绿色化改造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出行行动、绿色减碳采暖行动、绿色低碳文化行动、绿色低碳生活倡导行动、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大力实施8项节能降碳提质工程,分别是低碳引领工程、能源供给侧工程、资源节约集约工程、示范创建提质工程、数字赋能建设工程、新能源汽车推广工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和目标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在具体的量化指标方面,除能源资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外,还明确了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覆盖率,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节水器具普及率以及节约型机关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能效领跑者遴选等方面指标。
为保证《规划》宣贯和实施,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机制,营造节能降碳工作氛围,逐级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指标,强化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约束作用,发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作用等,切实将《规划》明确的任务和指标落实落细,发挥好公共机构在节能降碳中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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