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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受文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有关政策措施
2022-09-30 来源:新疆贸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1029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人王绍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叶威介绍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以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人王绍双先生,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叶威先生。

下面请王受文先生做介绍。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10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近期印发。今天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意见》的有关情况。

 

  首先,出台《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相关工作。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在更广领域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推动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全方位对外开放;要加快制定配套法规,确保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要以公平竞争、开放合作推动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求,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进一步放宽对外资市场准入;加快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

 

  同时,出台《意见》,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今年以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于稳定外资规模、提高外资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指导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实现“稳外资”目标,国务院出台《意见》,再系统的推出一批新政策、新举措。

 

  接下来,我介绍一下《意见》的制定原则和主要内容。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利用外资的新形势,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投资信心为出发点,以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为重点,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环境为着力点,以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为目标,聚焦当前外商投资企业关切,指导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水平,从深化对外开放、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了20条稳外资政策措施。

 

  一是在深化对外开放方面,主要包括:继续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等。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优化汽车外资政策,着力营造公平经营环境,等等。

 

  二是在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方面,主要包括: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提升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提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平台引资质量,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等等。

 

  三是在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方面,主要包括:降低跨境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便利度,优化外资项目用地审批程序,等等。

 

  四是在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方面,主要包括: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构,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支持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保障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等。

 

  《意见》很快就会印发,下一步做好关键的工作就是落实。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抓紧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争取尽快释放改革开放红利,从而为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经营环境。我们欢迎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谢谢。

 

寿小丽:

谢谢王受文部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了解到,《意见》是近三年来国务院印发的专门针对外资的第四个国务院文件,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对于吸引外资的高度重视,请问这份《意见》与前三个文件相比有哪些亮点?谢谢。

 

王受文:

谢谢你的提问。你说得非常准确,从2017年到今年刚刚提到的这份文件,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四份关于利用外资方面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说对于改善我们吸引外资的环境、增强外资到中国来投资的信心起了非常好的作用。就改善中国投资环境来说,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前不久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中国营商环境在全世界的排名已经提升了15位,由46位提升到31位,可以说国务院出台这些文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措施的出台,稳定了外资企业的信心,1-9月份,我们利用外资已经达到1008亿美元,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9%,而且利用外资的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为什么在前三年已经出台了三份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之上,我们又要出台第四份国务院文件。我们认为出台这个文件是有必要的,而且这个文件也有自己的新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意见》内容更加全面深入。在《意见》的酝酿起草过程中,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31个省市进行了调研,向500多家外资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听取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的意见,我们还专门组织力量研究了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的投资报告,对他们提出来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个《意见》很快印发,其中包括四方面20条,涉及50多项具体措施,这50多项具体的措施回应了外资企业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说在《意见》里要求有关部门优化监管方式、科学合理设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监管执法检查频次,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意见》里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设立投资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窗口,对有关的政策进行宣介,同时深入企业了解政策的实施难点,全方位回应企业诉求,支持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我们在很多文件里都提到要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新的《意见》在8个地方体现了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要求。比如在投资自由化方面提出,要继续支持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办理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和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各地区要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在投资保护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的工作等。

 

  三是强化了对已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对于已出台的政策要高度重视实施效果,特别是要关注外资企业的获得感是不是得到了有效提高,所以新的《意见》对前面出台文件的落实做了更细化的规定。比如说外国投资者高度关注的技术转让问题,2018年的国发19号文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做了原则性规定,这次《意见》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现在的要求应该说更加具体、更便于贯彻落实。谢谢!

 

2

路透社记者:

 

中国在开放外资方面目前有许多所谓的战略产业是禁止外商投资的,比如电信和油气,甚至媒体行业等,有一些国家认为,这样就存在市场开放度不平等的问题,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这些领域的投资是不受限制的,请问你们怎么回应这个问题,中方是否计划在短期内会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来开放战略产业,具体有哪些产业?谢谢。

 

王受文:

谢谢你的提问。刚才你提到一些行业说中国是禁止外商投资的,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比如电信行业,分为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基础电信是允许外资合资的,但中国企业要控股,所以不是禁止外资的。增值电信,外资企业股比不能超过50%,所以外资也是可以投资的。特别是,如果你们最近注意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话,在增值电信领域,比如说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包括此前放开的电子商务等增值电信领域,没有外资股比限制。刚刚提到的油气领域,去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还有限制,今年已经没有限制。所以油气领域是没有限制的。当然,今年的外资负面清单有40项,其中还有一些对外资是禁止的。这一点也不奇怪,很多国家对某些行业都是禁止外资准入的。你提到所谓不平等的问题,实际上是市场开放不平等,中国企业在外面也有切身的感受。以你举例的电信行业来说,前不久中国移动到某一个大国去申请设立一个企业,但被拒绝了。几年前,中海油要并购一个国家油气领域的企业,也被拒绝了。可见,在投资领域内,中国企业到国外去投资也遇到很多准入的障碍、壁垒。对于这类问题怎么处理?中国是支持在投资领域实现自由化、便利化,在杭州召开的G20会议上,中国支持制定一个全球投资指导原则,得到了G20主要成员的积极响应。虽然中国出于发展、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对一些敏感行业有限制,别的国家也有这种情况。这些限制如果是必要的,那是无可厚非的,如果超过必要的程度,那就构成了对投资准入的一种障碍,这就不利于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我认为,可以采用双边签署经贸协定来解决这个问题。今年中欧领导人峰会发布了声明,要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如果通过投资协定的谈判来解决各自对投资准入领域的关注,这就有助于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对所有的参与国都是有好处的。不管国际投资形势怎么发展,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是不变的,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我们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2018年做了大幅度削减,2019年和2018年相比又减少了20%,现行的负面清单里只有40个行业受到禁止或者限制。未来负面清单条目还会进一步减少,中国对外资开放的大门还会越来越大。谢谢!

 

3

光明日报记者:

大家都知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打造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我的问题是,我们国家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谢谢。

 

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纠纷多样化解决机制等等这些具体举措。

 

  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致力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在立法方面,积极推动建立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提出建立侵权惩罚赔偿制度。今年4月通过的商标法修正案,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在执法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优势,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打击强度和执法效果。

 

  二是积极完善联动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大保护”。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不断拓展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们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对于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等六类严重失信的行为进行惩戒,让在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是压缩知识产权审查授权周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持续提高商标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压减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科学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我可以向各位记者朋友透露一组数字,截止目前我国的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保持在22.5个月左右,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5个月以内,审查效率处于国际第一梯队的水平。

 

  四是强化交流合作,有效促进知识产权“同保护”。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同时建立健全与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于各种所有制、各种性质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地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也更好地服务于利用外资的各项工作。谢谢!

 

4

经济日报记者:

外国投资者高度重视关注我们的营商环境改善的问题,尤其是在公开透明可预期方面有很多政策上的诉求,想请问这次出台的《意见》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要求?谢谢。

 

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叶威:

谢谢记者的提问。习近平主席深刻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的外资,中国吸收外资过去更多依靠的是优惠政策,现在更多的依靠的是营商环境。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上面做出了巨大努力,近期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里,中国的排名逐年上升,前年是第78位,去年是第46位,今年进一步提升到第31位,继续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马上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为着力点,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要求提高新开放领域准入环节的透明度。提出要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性措施,要及时修订或者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完善有关的办事程序。

 

  二是要求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向我们反映,有些地区和部门制定行政性规范性文件时,出台到实施的时间比较短,企业调整准备的时间不足。针对这种情况,《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出台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布到实施之间的时间,给企业留出准备时间,提高政策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

 

  三是要求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透明度。不少外资企业都非常希望能够更多的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同时外资企业的参与也是有助于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化水平。结合我们了解到外资企业的意愿,《意见》也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出鼓励外资企业参与医疗器械、食品药品、信息化产品等标准制定工作,提高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修订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谢谢!

 

5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知道,新的《外商投资法》会在明年起正式实施,请问这次出台的《意见》对于落实《外商投资法》有哪些具体部署?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会展开哪些具体工作?谢谢。

 

王受文:

谢谢你的提问。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举措。这部法律体现了更加开放的理念,强调了对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可以说是新时代利用外资的一个基础性的法律。到明年11号正式实施现在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现在社会各界包括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都高度关注这部法律如何有效实施。《意见》也对《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做了一些规定,提出了一些明确要求。

 

  一是强调要清理有关规定。《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清理相关的法规规定,修改或者废止与《外商投资法》规定不相符合的内容。这部法律是新的法律,以前的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和新的《外商投资法》肯定有不一致的地方,《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对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它们和新的《外商投资法》相符合,不发生冲突。商务部在牵头做这项工作,我们将抓紧,以确保《外商投资法》明年11日顺利实施。

 

  二是《意见》对《外商投资法》的平稳实施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法律规定毕竟比较原则,要让它落地,能够平稳地得到执行,各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从而在基础法律改变的情形之下,解决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是要求做好《外商投资法》的培训解读。《意见》专门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法律法规的解读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地方政府部门能够准确地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帮助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全面了解和遵守《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商务部还要举办培训班,协助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法律、准确实施。

 

  四是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定,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意见》提出一些具体落实措施,比如《外商投资法》规定要建立投诉机构,这个投诉机制怎么运行,《意见》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要求各地区应该建立健全外商投诉受理机构,完善处理规则,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意见》还要求各地区设立投资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窗口。《意见》还提出,要严格依法对外商投资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所以《意见》对《外商投资法》的实施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以确保《外商投资法》在明年11日能够顺利实施。谢谢!

 

6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对外资参与政府采购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到不平等待遇,外资企业应该采用哪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人王绍双:

谢谢记者的提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资利用工作的意见》里面对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作出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资企业实行歧视待遇,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制度,按照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及政策,中国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资格方面,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包括各类所有制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该法还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为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即将于202011日实施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方面,确保供应商无障碍公平获得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政府的政府采购信息统一通过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是非常高的,供应商一直是免费获取公开发布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

 

  在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方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将限定或者制定特定品牌或供应商,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界定为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目的是避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今年7月,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的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法》还规定了政府采购的救济机制,按照法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或者质疑供应商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为了便于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依法维权,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资办法》,进一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公布受理投诉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等。

 

  《政府采购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投诉举报已经成为供应商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渠道,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如果认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没有参加政府采购的外资企业当发现政府采购中存在不公平行为的,也可以向财政部举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寿小丽:

因为时间关系,我们最后两个问题。

 

7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我想请问,最近欧美的企业组织都收到了《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的草案,但是仍有一些担忧,认为实施细则当中的定义和表述还比较模糊,可能缺乏一些惩戒性的条款,有一些外国企业担忧中国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做到竞争中性,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请问中国在实施和操作层面上如何回应或者消解外方企业的担忧。

 

叶威:

 

谢谢记者的提问。为了确保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司法部正在会同商务部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工作。近期,司法部也就实施条例制定有关问题征求各方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将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原则和宗旨,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关注的技术转让、公平竞争等问题,在《外商投资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以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外商投资法》对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里,就强制性技术转让和公平竞争等问题都提出了相关措施。刚才王部长也介绍了关于强制性技术转让在《意见》中的要求,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关于政府采购,刚才财政部的王司长也做了详细的介绍,这里不再赘述。同时在《意见》中还进一步提出了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参与标准制定等措施。

 

 

 

  《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和《意见》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促进和保护,中国的投资环境也会越来越好。谢谢。

 

8

CGTN记者:

 

我们看到1-9月实际利用外资增幅总体收窄,请问预计2019年全年吸收外资情况将会如何?对于2020年吸收外资形势又有什么样的预测?谢谢。

 

王受文:

 

谢谢你的提问。刚刚我已经提到1-9月份我国利用外资已经达到了1008亿美元,同比增长2.9%,你观察得很细,可能是说增长速度是不是还在下跌。因为外资,一个项目可能就会对全年外资总额增长或者下降,或者是增长幅度都有很大影响,像全国一共利用外资去年是1300多亿,如果有一个大项目50亿,就有5%左右的影响。所以现在我可以说的是,2019年,我们到目前取得2.9%的增长,这个成绩是非常不错的,规模是稳住了,而且结构还得到了优化。这个结构优化体现在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已经占整体利用外资的30%,增长速度达到35%,是利用外资结构优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另外还有一个结构优化的表现,是5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的增长,今年1-9月同比增长了12.6%,特斯拉在上海的超级工厂,今年1月份开始施工,现在已经完工进入了试生产阶段。还有合肥的康明斯发动机项目、湛江的德国巴斯夫项目、宁波的瑞士英力士化工项目,这些大的项目到中国来,充分反映了外国投资者对中国长期投资的信心。

 

  最近中国欧盟商会发布了一份欧盟在华企业的信心报告,报告显示,绝大部分企业在中国是盈利的,60%以上的企业要把中国作为未来投资的首选地。同样,中国美国商会也做了一个中国营商环境调查,这个调查也反映出60%以上的在华美资企业把中国作为未来投资的三个优选地之一,而且大多数企业都是盈利的,可以看出到中国来投资能够得到好的回报。

 

  整体来说,中国有巨大的国内市场,对外资极具吸引力,中国有非常好的、稳定的、透明的、可预期的外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中国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中国有非常好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还有丰富优质的劳动力供给,这些对外国投资者都是很有吸引力的。整体来说,我们对今年外资稳规模、调结构充满信心,对2020年吸引外资的前景也是乐观的。谢谢!

 

寿小丽:

谢谢王受文部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编辑:李晨曦、康壮

审校:胡锦华、李嫚、申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