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商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 2022-08-10 19:20 发表于内蒙古
一、美 国
(一)337调查
1、美国ITC发布对墨盒及其组件(I)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8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墨盒及其组件(I)(Certain Toner Supply Contain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I),337-TA-1259)作出337部分终裁:本案存在侵权,对侵权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对缺席被告发布禁止令,终止本案调查。
2021年3月8日,日本Canon Inc.、美国 Canon U.S.A. Inc.、美国Canon Virginia, Inc.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209,667、10,289,060、10,289,061、10,295,957、10,488,814、10,496,032、10,496,033、10,514,654、10,520,881、10,520,882、8,565,649、9,354,551、9,753,402),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禁止令。2021年4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墨盒及其组件(I)启动337调查。中国、美国共25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2、美国ITC发布对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8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Centrifuge Utility Platform and Falling Film Evaporator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1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5日作出的初裁(No.14)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HX Labs, LLC of Albany, OR的调查。
2022年3月29日,美国Apeks, LLC of Johnstown, Ohio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814,338、11,014,098、10,899,728),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禁止令)、禁止令。2022年4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美国、中国共1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3、美国ITC发布对油烟弹和组件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8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油烟弹和组件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Oil-Vaping Cartridg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286)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5日作出的初裁(No.33、34)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分别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Atmos Nation LLC of Davie, FL和中国广东Jonathan Ray Carfield d/b/a AlderEgo Wholesale, AlderEgo Holdings, Inc and AlderEgo Group Limited a/k/a AVD Holding Limited of China、中国香港AlderEgo Group Limited (“AEG”) of Hong Kong的调查。
2021年10月4日,中国广东Shenzhen Smoore Technology Limited of China深圳市思摩尔科技有限公司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357,623、10,791,763、10,791,762和美国注册商标号5,633,06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2021年11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油烟弹和组件及其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中国、美国、加拿大共35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4、美国ITC正式对视频处理设备及其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
2022年8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Video Processing Devic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23)。
2022年7月5日,美国VideoLabs, Inc. of Palo Alto, C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769,238、8,139,878、8,208,542、7,372,452),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美国、中国共9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5、美国ITC发布对图形系统及其组件和包含该系统的数字电视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8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图形系统及其组件和包含该系统的数字电视(Certain Graphics System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Digital Television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18)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10)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美国注册专利号8,760,454的调查。
2022年5月5日,美国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of Santa Clara, CA、加拿大ATI Technologies ULC of Markham, Ontario, Canad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742,053、8,760,454、11,184,628、8,468,547、8,854,381),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2022年6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图形系统及其组件和包含该系统的数字电视启动337调查。中国、越南、墨西哥共14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6、美国ITC发布对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8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Centrifuge Utility Platform and Falling Film Evaporator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1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7日作出的初裁(No.15)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Ambiopharm Inc. of Beech Island, SC、美国Ri Hemp Farms, LLC of West Greenwich, RI为缺席被告;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18)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美美国Calpha Industries Inc. of Laguna Hills, CA 、中国上海Lab1st Scientific and Industrial Equipment, Inc. of Shanghai, China上海来元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的调查;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19日作出的初裁(No.20)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Redford Management of Los Angeles, CA 的调查。
2022年3月29日,美国Apeks, LLC of Johnstown, Ohio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814,338、11,014,098、10,899,728),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禁止令)、禁止令。2022年4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中国、美国共15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7、美国ITC发布对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8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Centrifuge Utility Platform and Falling Film Evaporator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1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19日作出的初裁(No.21)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中国河南Henan Lanphan Industry Co., Ltd. of Zhengzhou, Henan Province, China河南兰帆实业有限公司、中国陕西Toption Instrument Co., Ltd. of Shaanxi Province, China西安特普讯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为缺席被告;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20日作出的初裁(No.22)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Ezhydro of Sacremento, CA 为缺席被告;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7月19日作出的初裁(No.23、24)不予复审,即分别和解与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Idea Makers, LLC of Salt Lake City, UT 与美国Comerg, LLC of Phoenix, AZ 的调查。
2022年3月29日,美国Apeks, LLC of Johnstown, Ohio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特定离心机实用平台和降膜蒸发器系统及其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814,338、11,014,098、10,899,728),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禁止令)、禁止令。2022年4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该产品启动337调查。中国、美国共15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二、印度
1、印度对华阿托伐他汀中间体(ATS-8)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2年8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阿托伐他汀中间体(ATS-8)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上述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520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的化学名为(4R-Cis)-1,1-二甲基乙基-6-氰基甲基-2,2-二甲基-1,3-二氧六环-4-乙酸酯,别称ATS-8、ASC-3P、TBIN、氰基缩酮化合物和阿托伐他汀中间体,其中ATS-8最为常用。
2021年8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Arch Pharma lab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阿托伐他汀中间体发起反倾销调查。
2、印度继续对涉华耐热玻璃器具征收反倾销税
2022年8月3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24/2022-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5月6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Opal Glasswar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中国和阿联酋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方式分别计征30.64%和4.3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13项下的产品。
2010年8月2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1年11月2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103/2011-Customs号,决定对中国和阿联酋涉案产品分别征收41.61%~110.17%和36.73%的反倾销税。2016年7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8月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37/2017-Customs (ADD)号,决定继续对中国和阿联酋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以到岸价(CIF)方式分别计征30.64%和4.3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8月8日。2021年9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5月6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三、印度尼西亚
1、印度尼西亚对进口蒸发器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2年8月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2022年7月29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2年7月22日,应印尼生产商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蒸发器(Evaporators)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8418.99.10。
利益相关方应于复审调查之日起15日内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应诉登记。听证会预计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10点至12点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参与听证会的利益相关方应于2022年8月6日前提交书面及视频证据材料。
2019年6月12日,应印尼企业PT. Fujisei Metal于2019年5月15日提交的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蒸发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9年10月17日,印尼对该案做出肯定性终裁。2020年1月6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PMK.010/2020号条例,决定自2020年1月11日起对进口蒸发器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措施如下:2020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为17%,2021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为15.5%,2022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为14%
四、阿根廷
1、阿根廷对华吸尘器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2年8月2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2年7月29日作出的第598/20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吸尘器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FOB)78.51%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涉案产品为功率小于等于2500瓦、集尘袋或集尘容器小于等于35升,带内置电动机的吸尘器,涉及南共市税号8508.11.00和8508.19.00项下的产品,不包括能够在没有外部电源的情况下运行的吸尘器及设计用于连接机动车电气系统的吸尘器。
2022年3月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149/2022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LILIANA S.R.L.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吸尘器启动反倾销调查。
2、阿根廷对华手锯用高速钢锯条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2年8月4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661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SIN PAR S.A.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手锯用高速钢锯条 (西语:hojas de sierra manuales rectas de acero rápido)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202.91.00和8202.99.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可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网址: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
2010年3月9日,阿根廷前工业、商业及中小企业秘书处发布2010年3月2日作出的第36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手锯用高速钢锯条启动反倾销调查,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2011年11月24日,阿根廷前工业部发布2011年9月8日第377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0.46美元/个反倾销税,措施自2011年9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2016年9月7日,应阿根廷企业SIN PAR S.A.申请,阿根廷前生产部发布第429号公告,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9月6日,阿根廷前生产部发布第398号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0.46美元/个反倾销税不变,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五、加拿大
1、加拿大对涉华焊接大口径碳合金钢管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2年8月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焊接大口径碳合金钢管(Welded Large Diameter Carbon and Alloy Steel Line Pipe)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对加拿大的倾销和政府补贴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其于2016年10月20日在 NQ-2016-001 的调查中作出的终裁结果继续有效。2021年2月4日之前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05.11.00.22、7305.11.00.23、7305.11.00.24、7305.11.00.25、7305.12.00.21、7305.12.00.22、7305.12.00.23、7305.12.00.24、7305.19.00.22、7305.19.00.23、7305.19.00.24和7305.19.00.25。自2021年2月4日起,根据修订后的关税表,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05.11.00.41、7305.11.00.42、7305.11.00.43、7305.11.00.44、7305.11.00.49、7305.12.00.41、7305.12.00.42、7305.12.00.43、7305.12.00.44、7305.12.00.49、7305.19.00.22、7305.19.00.23、7305.19.00.24和7305.19.00.25。
2016年3月24日,加拿大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焊接大口径碳合金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2016年9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法律部 郝彦文转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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